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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近期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和即将配套出台的《房产登记簿管理办法》,无疑会给产权监理处的房产确权登记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带来一个全面的、彻底的、历史性的变革。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这很有限的时间里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有关精神,为全面实施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做好各方面的必要准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十分紧迫和重要的问题。
为保障《房屋登记办法》的顺利实施,监理处上下积极贯彻,认真组织,从各方面入手准备,为新《房屋登记办法》的出台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认真贯彻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我们采取了外出学习考察、单位组织培训、职工在家自学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登记办法》的学习和培训工作。针对新、旧房屋登记办法的不同点,结合实践工作经验,详细了解了新《办法》中各种类型房屋登记的程序、条件和相关事宜,使工作人员能准确、全面地把握《登记办法》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登记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同时,处领导还督促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加强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新《办法》实施后能够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产权认识。重点宣传《登记办法》中的各项登记业务和程序要求,特别是《登记办法》确立的新的登记种类。通过大力宣传,让老百姓了解《登记办法》,认识房地产登记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三是整理信息资源,做好流程整合。加强各业务系统间的沟通,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各工作环节信息的适时传递和共享。根据《登记办法》对登记要件和程序的新要求,做好业务流程的整合,使系统、流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切实加强登记机构的软、硬件建设,为《登记办法》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对新《办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我们还要以这次集中学习为契机,在全处范围内掀起学习法律法规、房地产登记知识的热潮,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真正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登记为民”原则,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协调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确保我市房屋登记确权工作顺利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