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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商品房加层问题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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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2007-07-17 05:02
关于商品房加层问题
杨律师:
       您好!
       想请教您以下问题:
       我看中一套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没办下来,其余手续都有,土地证显示已办出让手续,但手续办的是层高18层,开发商又加了两层,即19和20层,房子就要封顶,十月份交工.现卖的就是这两加层.
      我是一工薪阶层,有限的积蓄,希望买的房子合理合法,能办下产权证.
      所以恳请杨律师解答一下商品房加层是怎回事?加层的房子我能买么?
                               谢谢!盼回复!
#1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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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7 11:52
杨律师:
  你好,如果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划拨方式取得的,但卖房人有大红本,我能不能买他的房子。这种房子能不能过户?如果能过户,以后可能会有什么纠纷吗?
  还有,如果我在房地产买卖契约上写一条:“甲方(卖房人)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或债权债务,慨由甲方负责清理,关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买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这一条如果以后有土地使用权纠纷,这条能不能起到法律作用?谢谢您。
  最后,我想聘请您做我的律师,就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方面看如何操作,尽量减少风险.请您留下手机号,以方便联系您.或者您也可以和我直接联系,我的手机是1359318317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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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3 12:46
你好,既然从现在的手续看,层高为18层,那么在今后的预售许可证办理中一般也只能是18层,如果购买不在手续许可范围的加层,到最后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就是障碍。除非预售许可证能够包含你知道的加层。
#3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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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5 07:41
杨律师:
        你好,我准备买了一套二手房,是卖方单位的房子(大约是90年的房子)。有房产证(大红本),但没有土地证。我想问您一下,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能不能过户?如果没有土地证,以后可能会有什么纠纷?我如果要办理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二手房是不是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就够了?另外,我听说,太原大部分家属楼都没有土地证,是这种情况吗?如果我要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就土地证方面,该如何约束对方?
        此致
敬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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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6 01:21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出让,这种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交纳过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家属楼很多是以国有土地使用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交纳国有土地使用金。出让的土地可以自由转让,是商品房的本质之一。请核实其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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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1 06:46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请参见专业房地产律师为您指点迷津:请看律师咨询分类汇总---经济适用房与城中村房部分http://www.housoo.com/info/shengcheng/ty/lszxhz/xwyl/1807190742618071975927.htm
    本法律意见仅基于提供的相关材料,且仅供当事人参考,如需进一步深入咨询,请来电(4060146)或来我所当面咨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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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B2-20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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